第135章 世纪前奏,广陵之夜
第135章 世纪前奏,广陵之夜
城郊养鸡场。
老板夫妻两个,今天天黑了还没回家,把养鸡场的灯都开着,等客人挑鸡,他们立刻宰杀。
养鸡场里,公鸡一向比母鸡少。
如果是肉鸡,公母比例约在一比八以上。
如果是蛋鸡的话,公母比例甚至是一比二十。
今天来了不少人,有开三轮的,有骑摩托的,甚至有开汽车过来的,却都要买公鸡。
他们要年份最大的,而且杀鸡的时候,要把鲜血收集起来,立刻拿到身边,倒进别的容器里,不知道跟什么东西一起搅拌。
这养鸡场规模不大,老板夫妻平时都比较老实,不是多么开朗外向,爱管闲事的人。
但是看到那些客人都有点心照不宣的古怪样子,夫妻两个也有点犯嘀咕。
要说是这帮人准备聚众干什么,也不像啊。
来的时候不是一块来的,离开的时候,也都是分散离开。
最后一个来买鸡的,是个步行过来的彪形大汉。
他剃个板寸头,看着年纪也不算小了,身材很结实,就算裹着羽绒服也并不显得臃肿。
雪一碰到他头顶就化成水,被他随手抹掉,是个血气很旺的模样。
问了公鸡的价格之后,他嘀咕一声,才掏出钱来。
一把挺旧的钞票,里面还有一块钱的面额。
旁边一个骑三轮的老头,已经把鸡血拌好,鸡扔在三轮里,戴好头盔,这时又把面罩顶上去,喊道:“马等万?”
“南叔啊。”
壮汉惊奇的凑过去,“你这是买鸡还是买血呀?”
南叔笑道:“买朱砂,买药粉,买血,全办好了,鸡也带回去,让儿媳妇炖给孙子吃。”
马等万低声道:“南叔也查鬼市的事?你家好几间水果店,衣食无忧,颐养天年的,何必掺这趟浑水。”
南叔嘿了一声:“我娘老子加我自己,全是袁老哥当年救出来的,电话打过来,我要是推辞,还是人吗?”
“再说,儿孙都有了儿孙福,我这把老骨头,想干啥就干啥!”
马等万一挑拇指:“南叔真汉子,洒脱。”
南叔笑道:“你老婆的馄饨店不也挺好的,你也没那么缺钱吧?”
马等万随意道:“拿她的钱不爽利,我自己看看,能不能捞上这笔外快。”
南叔哈哈一笑,挥了挥手,调转车头,慢慢开走了。
马等万有点走神,脸上笑容淡了,雪落在头上,也忘了再抹。
为什么愿意接金刀武校这趟差事,他也说不好。
肯定不是真为了一笔外快。
他的工资虽然不多,但平时没有多少要用钱的地方。
老婆实在是个好女人,没什么坏毛病,儿子已经长大,也不会缠着他买什么玩具。
而他自己,在监狱里十几年,养成不错的生活习惯,出来之后这几年,连烟都没再去抽,更别提别的了。
现在生活真好啊。
已经是小时候的马等万,会很羡慕的那种样子了。
但他就是觉得不得劲。
小时候家里穷,身强力壮的闲汉会欺负他家,那些读过书的臭老九,也瞧不起他家。
爸妈想送他读书,也没有门路,等他长大些,就憋着一股劲学打架,被大哥选中了,教给他拳脚。
那是他觉得特别快活的日子,闲汉已经打不过他。
知识分子们,看着有身份,但是被稍微一吓,就露出了懦弱没用的样子。
兄弟们都讲义气,大哥对他们好,他们也就跟着大哥混。
可是后来,大哥进去了,他们这些人也都成了犯人。
马等万被判了十五年,坐满十四年时被放出来。
最好的几个兄弟,有的还在牢里,有的去了外地,有一个竟然去武校,当上了老师。
老话说,物是人非。
可是等他出来一看,连整个广陵都跟以前不同了。
没几个地方还是当初认识的模样。
老婆上了年纪,儿子也长大了。
就在他进去坐牢的同一年。
那年的七月一号,出了个什么九年义务教育的说法。
即使老婆一个人打理着家里,居然也让儿子读上了书。
香香的小孩子,也成了一个臭老九……嘿,那么一副有学问的样子。
但这日子,又总让他觉得,有哪里不如当年。
马等万回过神来,接过盛鸡血的碗,摸出一塑料袋朱砂,把鸡血倒在里面,扎好袋口,隔着塑料袋揉搓。
回望城区的方向,他心里带着一点小小的期待。
鬼市!这个词可够远的了,不知道能不能真被我碰上什么线索。
马等万把鸡送回家,揣着朱砂再走出来。
回忆着城里一些据说人比较少的地方,他准备先去溜达看看。
马路上堆满积雪,两边店铺关门歇业,有的人家住在店里,倒是还亮着灯。
用的灯不同,亮度也不一样。
路灯倒是统一,但好几根路灯坏了,最近也没人来修。
马等万寻思着,哪里可能跟鬼市扯上点关系,东张西望。
头顶那盏亮闪闪的路灯,忽然也闪了两下。
他正抬头去看,鼻尖突然一皱,嗅到一股好像泡在水里很多年的烂树皮味道。
呼!!!
马等万就地一个前滚,滚出去三米多,右手揣进上衣口袋,半跪着回头一看,空无一人。
只有那路灯闪得更加频繁。
臭树皮的味道直冲面门。
马等万瞳孔一缩,右手突然从口袋抽出,一巴掌推了过去。
这一推之下,骨节微微拉伸,发出一声脆响。
放长击远,少林长拳的鞭炮劲。
尤其是他手掌上,还沾满了血红色的朱砂。
“啊!!”
半空中传出一声怪异的惨叫。
空气里浮着一个血红色的朱砂手印,急速后退。
马等万可没有打出浮空手印的本事。
那明显是朱砂粘在了脏东西上,脏东西正在逃跑。
他脖子上冒出细汗,脸上发红,喘了口气。
练拳下了苦功的人,感官敏锐,虽然看不见脏东西,但是能够闻到脏东西的怪味。
鼻是常人外通天地之窍。
用鼻子感受到脏东西,也是最常见的情况。
练拳练到用耳朵、触觉等方面,去感受脏东西的,概率就要小多了。
马等万仔细去闻,能够嗅到那股烂树皮的臭味,正在远去。
他正松了口气,却又嗅到另外几种怪味。
有的像是变质的肉,有的像是秋后刚烧过秸秆的泥地。
还有像是铁的腥味。
那股铁腥味最是可怕,吓得他心头一缩,拔腿就跑。
跑的时候,他也没忘了把朱砂抹在自己额头、口鼻、后颈之上。
用鸡血药砂的阳气,混杂人体自己容易泄露阳气的几个位置。
听说,这样会让脏东西觉得,这只“猎物”又臭又有毒。
马等万一口气跑出去好几个街口,果然感觉到那几股臭味没跟过来。
“竟然有好几只死法不同的脏东西守着,绝对不正常,鬼市有什么仓库在那边吗?”
马等万心中又是害怕,又有些激动,辨别了一下方向,准备朝武校跑过去,路上已经摸出手机,打给那个当了老师的兄弟。
“喂,老沙,我刚才……”
他一句话尚未说完,就愕然抬头。
好多脏东西的味道在飘荡。
那种刚涂的大漆,下过雨的水泥柱,喝酒喝到呕吐出来的血水……
常人未必能察觉的种种气味,令他一瞬间,觉得自己差点要窒息。
但那些怪味,并不是冲着他来的。
各自的轨迹不同,大多只是路过。
马等万的眼珠,直愣愣的向一个方向转动。
混着酒臭胃酸的血水味,正是飘向东关街。
他家就在东关街,谁知道那玩意儿会不会落在他家里?
“老婆……”
这个彪形大汉心中的激动荡然无存,只剩下惊慌和愤怒,握着手机狂奔起来。
“喂?喂?!”
武校中,沙老师连问了好几声,没听见回复,急忙走向食堂。
校长他们应该都在那里吃饭。
可是沙老师靠近食堂的时候,才发现好些老师,都在往那边跑。
有的老师一只手还在通话,另一个手机铃声也响了起来。
“北关二十九号这里,应该有鬼市的……”
“富头村啊,高速八号站旁边下来的那个村子,我在这里碰到脏东西……”
“我靠,我隐约看见一个老太婆。”
“我们练武的,打这种东西太费劲了,还好,下午出门的时候,带上了家里的念珠。”
“……我朱砂快用完了,快来帮忙啊!这玩意儿好像是附近很有名的那个投河自尽的新娘……”
“那不是五十年代的事吗?当年逼死她那家子,估计都死完了。”
沙老师的步子,慢了下来。
怎么会有这么多地方异动,鬼市想干什么?
地下楼层中。
灯光已经全灭,整个楼层,却弥漫着冰雪般的蓝白光芒。
鬼市的心腹,分布在周边成百上千件货物之间。
莫家三兄弟和杜辰都在祭坛上。
他们前方的那尊雕像,形如猿猴。
头生冰蓝鹿角,红眼白毛,长手长脚,胸口镶嵌着一面寒冰圆镜。
所有货物的气息,被鲸吞牛饮而去,从猿猴周身钻入。
而从那面圆镜中,正飘出一道又一道邪灵幽魂。
落入灵界长则百年,短亦数十年的幽魂,心性早被磨损变化,却刻意保留了仇恨。
他们不知道,自己的仇家后来又已如何。
却知道自己的恨在人间,在广陵!
杜辰看着围绕在祭台旁边的那些育种箱。
期待着鬼神之力垂落,为那些蜈蚣卵带来洗礼。
投射这些怨魂过来,正是镜猿降下神力的前提。
而且,白骨蜈蚣要推广出去,还需要考虑到人们的接受度。
已有修行的人,未必需要这些蜈蚣,但只要超常事件的真相被揭破,彻底无法掩盖。
就会有足够多的人,愿意接受蜈蚣植入,渴望抓住这个机会。
长安,灵界的危机步步紧逼,怎么容得了你们这样优柔寡断?
杜辰心中默默想着。
就让广陵作为真相的开端,然后,我们会带着这些优质的种子潜入各地,散播开来,给更多人改变一生的机遇!
我的研究成果,才是最应该在这个时代大放光彩的!
嗡嗡嗡!!!
祭坛地面,忽而嗡鸣起来,变得漆黑一片。
黑暗中,浮现出俯瞰广陵的全景。
杜辰等人向脚下看去,只见不少冰蓝光点,半路即被阻碍,没有造成足够的影响。
“怎么回事?”
杜辰胡须一耸,“哪来这么多个爱管闲事的术士?”
莫胜衣低声道:“谁说只有术士,才能妨碍这些东西?”
“今天晚上,在广陵到处乱转的人太多,而且现在看来,他们还都做好了某些准备。”
莫胜衣扔掉那件毛领大衣,笑着转身,对众多鬼市之人下令。
“那,为了我们的族群,去会会他们吧!”
金刀武校。
食堂之中。
楚天舒刚才还一边咬着包子,一边拿手机聊天。
看到百岁哥说,他们江淮特捕司的人,能动身的,大半已经进入广陵。
【林百岁:你还没见过我多少同事吧,要不要出来碰个面?】
楚天舒尚未回复,目光就向食堂外看去。
众多老师正在靠近食堂。
他听到那些嘈杂的话语,也用通灵开窍的状态,将目光投向夜空。
视野中,畸零透明的一些影子,正从武校附近的街区上飞过。
楚天舒起身,狠狠咽下嘴里的肉馅,牙齿碰在一起。
“邪灵!!”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