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双更合一
但同样地, 郑嘉佑的插科打诨,也无形间削弱了房间里凛然的秩序。
刚刚那种泾渭分明的界限一下模糊了,气氛一下变得轻松起来。
丝绸包裹的墙面映出窗外鲤鱼池里的粼粼波光,紫檀木会议桌上的袅袅茶香氤氲开来, 透过有些模糊的雾气, 郑嘉和露出了温文尔雅的笑容。
“等这边事情谈妥, 你们可以多在港城留一段时间——家里还有事情要忙,我恐怕无法作陪, 但那台车仍旧派给你们, 想去哪儿让司机接送就好。”
郑嘉和自己是挪不开空的,他在南城时尚且还要天天加班处理文件,回到港城这个家族产业的核心地带, 一大堆事情等着让他处理。
东道主的好意, 宋明瑜自然不会拒绝,郑嘉和没时间, 她乐得轻松自在。
和林香两个人逛逛港城不好吗,实话说,除了合作项目, 平时她并不想和豪门大少一起出游。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郑嘉佑不甘于只在旁边当个空气, 这种话题他擅长, 果断说道。
“有什么想去的我可以陪你去——不方便的话我也可以给你们找个导游,我人脉很多。”
郑二少说到这里颇有些自豪。
富二代嘛,都是少不了朋友的, 郑嘉佑又是特别大方的那种人, 他认识的人什么三教九流都有。
别说今天要给宋明瑜选个导游——宋明瑜今天要是想吃港城最顶尖的餐厅,他也能想方设法搞到。
就像r&j那个房间一样。
不过郑嘉佑也没说自己一定要陪在身边。
一来,他到底还只是在追求对方。
二来, 他还是记着自己的身份不好公开和宋明瑜接近接触。
话说得满,是不甘心就这样没什么存在感。
宋明瑜笑了笑,话说得委婉。
“谢谢二少的好意,到时候如果有需要帮忙的地方,我们会说的。”
又是“我们”,似乎什么事情都要把旁边那个温婉的女人给带上一起。
郑嘉佑悻悻地收了回去,他想陪宋明瑜是真,但有林香在场,这话就不好说了。
靓女的朋友要是得罪了,他也追不成人了。
郑嘉和看了弟弟一眼,抿了一口茶,“宋小姐……”
“郑总叫我名字就好。”
“ok,明瑜,你也直接叫我名字,轻松一点。你对港城——这座城市印象如何?”
港城印象?
宋明瑜毫不犹豫:“纸醉金迷。”
1986年的港城,纸醉金迷,是它最好的诠释。
内地还刚刚开始流行迪斯科,甚至被很多报刊媒体批为“过分开放”。
而港城呢?
这边的酒吧已经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加州红”,“兰桂坊”,酒吧街,夜生活丰富得好像白天黑夜毫无关系。
爵士乐,粤语情歌,灯红酒绿中的亮片裙女郎,拿着香槟欢呼怒吼的西装男人,在摇头晃脑的舞曲中,拿钱可以买到一切“忘忧水”。
就连会所也不止郑氏有。
各大豪门都有自己的私人会所,外客止步,能否进入其中,完全是看人脉,还有地位。
甚至许多人就以能出入这种豪门会所为傲,不惜一掷千金,也要拿到一个入门资格。
——那是通往上层圈子的入场券。
有私人,自然也有公开对外的会所,照样是珠光宝气,富丽堂皇。
一到夜色迷离的时候,这些大小会所门口到处都是香槟豪车,意大利手作西装,法国香水。
而这仅仅是宋明瑜在港城匆匆一瞥窥见的东西。
前世她看过港城的一些视频,当时还没太大感觉。
直到这一辈子,在南城生活了两年以后——
当她亲身踏上这片土地,当她坐在奔驰s里,穿越九龙热闹的唐楼街市,穿过遍布酒店和霓虹灯牌的黄金大道。
当她在r&j房间里,从270度的巨型落地玻璃中,窥见维港的灯光,港口的游艇,甚至能闻见海风混杂着香水的复杂香气。
当电影里叼着雪茄开枪的男人,赌桌上一掷千金的男人……这些荧幕上宋明瑜曾经以为是夸张手法塑造出来的形象,化作了一个个现实中会真切见到的面孔。
“纸醉金迷”,是宋明瑜脑海中浮现出来的唯一一个定义。
挥金如土,奢华,彻夜明亮的霓虹灯,摩肩接踵的人群,摩登男女。
构成了这座城市的全部。
郑嘉和低低地重复着这四个字,似笑非笑:“宋小姐对港城印象不太好?”
宋明瑜摇头:“不,恰恰相反,很好。”
纸醉金迷往往和危险结合在一起。
但少有人意识到它的另一面,是足够多的机会。
尽管这种机会背后有风险,但是作为商人,哪有不冒风险的生意?
难道宋明瑜开小饭馆就没有风险?如果真的没有,她当初砸墙开店就不需要那么强硬的姿态。
她开明瑜酸辣粉就不需要让那么多人一直在外打“游击战”直到品牌有了初步的口碑。
她的venus更不需要顶着一个洋文名字,还要让人对它的出身有所遐思——是内地品牌,还是港城来的高端货?
但宋明瑜知道风险,愿意冒风险,并不代表她喜欢风险。
她不是八十年代的土著,她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
入驻港城,1986年,不早不晚,是一个天时地利人和兼备的最佳时机,比起她能获得的,她需要承担的风险要小得多——
这个时代的港城经济高速增长,股市、楼市催生了大量的新贵和中产。
有钱,才有得消费,
南城如今会追捧venus,也是因为南城人如今有了闲钱。
而港城人的一大特点是,愿意为身份和享受花钱,看重品牌,看重体验。
这和内地保守求稳的消费习惯不同。
而venus,在南城尚且能够形成足够稳定的影响力。
在港城,它可以很快站稳脚跟,甚至对那些已经有的品牌发起挑战。
更别说现在港城的服装市场还没有饱和,尤其是女装,大多还集中在旗袍之类的服饰上。
港城的女人显然是不满足于此的,她们也在追求个性化、品质上乘的优秀女装,彰显她们的身份品味。
横空出世的venus,就会是她们的优先选择。
要是再晚十年,venus还是venus,但是到时候,市面上就不止这么几个女装和它竞争了。
到时候,也不见得还有一个郑氏,愿意为她这个品牌买单。
就算郑氏最终选择和内地的企业合作,但十年后,内地的纺织业大跨步发展,venus不见得就是那个“唯一”。
“聪明的淘金人,不会等所有人都淘到金之后再出手。”
“风险和机遇是并存的,要是做生意怕担风险,那是不可能成功的——与其担心‘会不会和那些人一样失败’还不如多想一想‘为什么有人能在风口上成功’。”
宋明瑜这话是真心话。
正因如此,就连那个冷若冰霜的投资经理都多看了她一眼,目光缓和了许多。
显然,宋明瑜这句话,很符合在场所有人的心理。
不然为什么郑氏,郑嘉和要找venus合作?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最容易被记住的,而他们的成功也能收获最大回报。
失败不可怕,可怕的是连挑战的勇气都没有。
venus的合作,对双方来说就是一次吃螃蟹的挑战。
郑嘉和想要看看内地纺织业的潜力,而宋明瑜想要港城的资源和国际平台。
话说到这里,寒暄时间也差不多告一段落。
郑嘉和轻轻颔首,“那么,接下来我们就好好讨论讨论——这个风口,venus要怎样才能抓住。”
宋明瑜和林香是郑氏花钱请来港城合作的伙伴,郑嘉和的诚意除了价值不菲的机票和一路接送的贴心,更多就是表现在合同中。
而宋明瑜自然投桃报李,她不会在合同上斤斤计较,大事要有商有量,小事都好说。
反正,venus是她和林香的牌子,白纸黑字,谁也带不走。
宋明瑜心里大概过了一遍想法,然而真正合同谈起来,她却有些大跌眼镜。
她开始还有些警惕郑嘉和带的律师和投资经理。
毕竟豪门嘛,律师奸诈,投资经理刻薄,简直是标配,哪怕郑嘉和本人有心促成合作,但在商言商,总不可能口头条件句句当真。
宋明瑜都做好了和对方鏖战到底的准备。
但出乎意料的是,郑氏完全没有难为她,或者说,难为venus。
给出来的条款全部是之前在南城时郑嘉和和她口头许诺的内容,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只有投资比例、分红、还有铺开经营的步骤、海外运营这些小细节,两边讨论了几个回合。
宋明瑜不太担心这些问题,以郑氏的能量,但凡意识到venus真的有潜力,就不可能舍不得砸资源。
她更担心郑氏不会同意保留她和林香的自主权。
这很重要。
不仅仅是因为宋明瑜不希望她和林香的心血,就这样被摘桃子,还有一个原因——
这世界上,只有她知道未来会流行什么。
她和林香搭档,不能说什么错误都不犯,但至少可以避开那些早已被证明是错误的方向。
venus很重要,作为她和林香的成果,它很宝贵,作为它本身,一个出生于南城的,将专卖店提前了十年在内地发光发亮的本土品牌——它很宝贵。
宋明瑜希望它能够健康成长。
如果郑氏要决策权……宋明瑜很难说服他们,这种豪门财团,不是她一个人可以拍板决策的。
但郑氏给了,尊重了venus的自主决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