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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哥布林天天吃肉!

      第53章 哥布林天天吃肉!
    宽敞的山洞,因挤进了上百个哥布林而空间逼仄,几乎不容落脚。
    他们胳膊压大腿、大腿压肚子、肚子垫在脑袋底下就这么胡乱的睡著。
    鼾声、磨牙声、梦话声、口臭气、汗臭味、尿骚味·:
    声音和气味交织在一起,在山洞里迴荡瀰漫,但没一个哥布林被吵醒或熏醒。
    他们实在是太累了。
    诸神啊,大陆上竟然还有比『码头搬运工”还苦还累的活计吗?
    当然有。
    早在上万年前,『巨龙纪元』时就有了。
    它叫:
    矿工。
    啪!
    一声清脆鞭响。
    “!!~*&&**##*!“
    挨了狠狠一鞭子的倒霉蛋还没清醒,就迷迷糊糊的惨叫出声。
    他踩著同伴的大腿蹦起来,又惹来了同伴的惨叫怒骂。
    同伴愤怒的挥舞拳头,却打到了另一只哥布林的屁股上。
    那哥布林屁股一紧,脚一蹬,端到了旁边雌性哥布林裸露乾的胸脯。
    雌性哥布林痛极了,张开嘴,发黄的尖牙咬在了对方的小腿上。
    出血了:::
    “噶!!”
    一声更悽厉也更大声的惨叫,伴隨著双手双脚不受控制的剧烈挥舞,终於弄醒了整个山洞的哥布林。
    他们一个个站起身,打著哈欠,搅动了山洞里的空气,让它更臭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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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皮懒虫们!”
    一个棕色皮毛的狗头人,在山洞门口大叫,他捂著鼻子,没走进去:“快点滚出来!”
    啪!
    他再次甩出了手里的鞭子,这次有两个哥布林挨了打,疼的牙咧嘴,像猴子似的乱窜。
    “立刻出来吃饭,不许磨磨蹭蹭!!”
    鞭子狗头人身边还站著两个狗头人,其中一个拿著大勺子,吼道:“今晚上是肉汤!”
    肉汤!?
    哥布林们麻木的大脑终於被触动了一点,大勺子上的肉香味让附近的几个哥布林口水直流。
    他们开始『呼隆隆”往外跑,
    山洞外的空地上,插著几根火把,驱散了午夜的浓重黑暗。
    空地中央,几个大石槽里已经倒满了肉汤,还冒著热气,显然是刚做好不久。
    哥布林们像出栏的小猪一样围了过去,挤在一起,开始享用美食。
    石槽边有一堆木头碗,但哥布林们不太爱用,尤其是在刚刚开餐的时候傻瓜才用碗留汤喝!
    聪明的哥布林,都会用手去捞稠的吃!
    上百个哥布林在围著石槽,大吃大嚼。
    十几个狗头人,拿著武器或皮鞭,守在周围,偶尔交换一个眼神,也充满怪异和嘲讽。
    “咳咳、呕。咳、咳、、”
    突然,吃得起劲儿的哥布林当中,有个傢伙被一大块肉卡住了嗓子。
    他痛苦咳嗽,捶打胸口。
    没同伴搭理他,大家都在忙著吃。
    狗头人们都看著他,但也没有上前帮他,反而当个打发无聊的乐子:
    猜猜他是会死,还是能活下来?
    “呕咳!!”
    他跪地弯腰,呕吐出了一根细长的肉条他幸运的成为了后者。
    等喘好气后,这哥布林又拿起了那细长的肉条,准备再塞进嘴里,好好嚼烂它。
    可他突然觉得这肉条有点眼熟一瞬间,奇怪的本能,让他猛地颤慄了一下,肉条又掉在了地上。
    他看著那肉条:·
    真的很眼熟。
    好像在哪见过。
    哪呢?
    他疑惑地想著,想著,抬手使劲拍了拍脑袋,还是想不出来。
    他很快放弃了。
    思考这种东西,从来就不太適合哥布林。
    还是快吃吧,吃不饱就去挖石头,会被累趴下的。
    趴下就要挨鞭子!
    很疼很疼!
    他伸手去捡那肉条,手指正好和它並排挨在一起。
    哥布林一下子呆住了。
    他愣愣的把手指和那条肉比了比。
    一样粗!
    一样长!
    那条肉顶端还有一小块硬硬的东西,摸著,像指甲。
    他突然发现了答案:
    手指!!
    这条肉是手指!
    和他的一模一样,是哥布林的手指!!!
    他嚇得颤抖起来。
    他们哥布林会和同伴打架,甚至会打死同伴,但是,哥布林从来不吃同伴啊!
    “吼!*&*!嘎*噶&*咔鸣*#&#*!“
    (吼!同伴!!汤,肉汤里是同伴的肉!)
    他疯狂的蹦跳起来,大喊大叫。
    引得周围几个哥布林抬起头,惊疑的看著他。
    噗!
    一支骨箭穿透了他的肚子,他惨叫著歪倒在地上。
    周围的哥布林纷纷惊叫著躲开。
    一个狗头人大步上前,抽出弯刀,狠狠劈下去,把他的脑袋砍了下来。
    那狗头人杀了他之后,並没有停手,和身后的两个狗头人一起,又把距离最近的那几个哥布林,也一个个捅死。
    血流了一地。
    “乱喊乱叫,不好好吃饭,就得死!!”
    那弯刀狗头人抓著第一个哥布林的脑袋,高高举起,对已经纷纷看过来的哥布林们吼道。
    “吃饭!!”
    他又吼了一句。
    哥布林们嚇了一哆,全都埋下头去。
    肉已经被捞乾净了,有的哥布林拿起木碗留汤喝,有的不用木碗,直接用手捧。
    没谁去看那几头被杀死的哥布林。
    他们不是来自一个族群的,这上百个哥布林,被狗头人们刻意打乱了。
    他们至少来自十几个族群,分布在数十公里的山林里,互相都不太认识。
    不同族群的哥布林,语言相差很大,人类有『大陆通用语”,但哥布林们可没有!
    所以,来自其他族群的哥布林们,都没太听清那突然发疯的傢伙在喊什么。
    有肉吃,还不满足吗?
    是没抢过別人?
    那他应该直接殴打抢他肉的傢伙,而不是乱喊。
    乱喊乱叫会被杀死聪明的哥布林第一天就记住了,不太聪明的第三天也记住了。
    这都好多个好多个好多个三天了,他还没记住。
    唉。
    他是个大傻瓜呀!
    几个狗头人上前,把那七八只哥布林的尸体拖到了远一点的篝火旁,扔在那儿。
    “库克!你又他妈犯蠢了!”
    弯刀狗头人上去端了拿勺子的狗头人一脚,骂道:“告诉过你好几次,把哥布林的脑袋、手、
    脚全都剁下来餵狼,你怎么又煮进汤里去了?”
    库克被端了个跟头,他不敢爬起来,坐在地上辩解:“我是这样做的哇!队长,我都剁了的!”
    “自己看看这是什么!”
    一根哥布林的手指被甩到了他脸上。
    他捡起来看了看,喏著,犹豫道:“应该、应该是不小心掉进锅里去的。”
    “再有一次,你就放下斧子,拿起十字镐,也跟著哥布林去挖矿吧!”
    弯刀狗头人又端了库克一脚,骂道:“连剎肉都剎不好,血牙部落不需要你这样的废物!”
    “队长,~不会了,以后不会了~!”
    “哼!”
    弯刀狗头人指了指新送来的哥布林尸体:“快点把他们剎了!第二批挖矿的哥布林要回来了。”
    “是,队长!”
    有队长在旁边,库克拿起斧子,使劲狠狠挥下去。
    咔!
    那只无头哥布林的脚腕,被齐齐砍断。
    弯刀狗头人这才满意了一点,扭头走到了山崖边上,向山谷里望去。
    山谷深处,一根根火把插成了两列,火把中间是背著麻袋、拿著十字镐的哥布林。
    他们钻进山洞,又钻出山洞,
    像背著食物的蚂蚁一样,从大山深处背出一袋袋银矿石。
    山洞被挖了几百米深,不知道有多少条岔道、多少个几百米长。
    矿石堆成了一座座小山,又被一点点运走。
    有些人得到了银矿石,炼出了白银,获得了財富。
    血牙部落的狗头人得到了食物、麻布和铁的武器。
    挖矿的哥布林很累,一天要挖16个小时,但他们吃到了肉。
    大家,都有收穫。
    绿湾城,戈尔斯家族宅邸。
    主屋的书房中。
    “父亲,剩下的那2000苏勒的金幣,真的不用给洛伦佐和冈萨雷斯家族送过去了?”
    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问道,他相貌英俊,青灰色短髮根根分明,粗实而富有光泽。
    书桌后面,坐在椅子上的是目前绿湾城爵位最高的大人物一一二等男爵,沃伦·戈尔斯。
    “勒夫特,你在说什么蠢话?”
    沃伦·戈尔斯男爵骂道:“洛伦佐那混蛋已经借著迪亚特的事情,敲诈了我们两处庄园、好几千金幣。”“
    “现在他们被伯爵大人再次处罚了,撤掉司令职位,降为三等男爵!”
    “嘿,这个老傢伙,別说后续的赔偿不会给他们,之前吞下的,我迟早也会让他们吐出来!”
    勒夫特安静地挨完骂,才有些担忧的说道:
    “可是,父亲,如果他们向多明戈伯爵大人控诉,揭发我们『策反迪亚特、绑架莱婭”的事情怎么办?”
    书柜旁,费利佩·戈尔斯爵士开口了:“你真以为伯爵大人不知道那件事吗?”
    “伯爵大人已经知道了?!”
    勒夫特满脸惊论,看著自己的亲叔叔。
    “当然,勒夫特,你费利佩叔叔前几天外出,便是拜访伯爵大人的管家诺尔爵士。”
    戈尔斯男爵说道:“我们送上了1000金幣,请他在合適的时机,把这件事『如实”地告诉伯爵大人。”
    费利佩点点头,扯出一个冷笑:
    “比如,在伯爵大人为剿灭『羽蛇教”的行动失败而愤怒烦躁的时候。”
    勒夫特不是蠢货,他听懂了“如实”的意思。
    伯爵大人见多了阴谋算计,未必会信他们戈尔斯家族的『无辜”,但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们戈尔斯家族为伯爵大人奉上了5个『羽蛇教”信徒的人头,还有两个活著的邪教徒。
    勒夫特亲手格杀和捉到的,就在四天前这7个人就是绿湾城第一次杀人案的凶手。(
    马洛到来之前。)
    伯爵大人或许也不在乎真相,他只在乎谁能帮他守卫好绿湾城这片土地!
    所以,勇猛的『巨狼』代替了无能的『雄鹿”。
    绿湾城城卫军,以后要听戈尔斯家族的指挥了!
    虽然里面有近一半的军官忠於冈萨雷斯家族,但司令都被换掉了,下面的军官还换不掉吗?
    效忠他们戈尔斯家族的人,並不比效忠那头『蠢鹿”的人少。
    他们家族的『疤痕巨狼”徽章,在八十年前就记录到[贵族纹章院银册]里面了。
    那头大角蠢鹿呢?
    挤进[贵族银册]还不到五十年!
    相差整整两代人!
    这几十年的贵族底蕴,可不是多当几年城防司令就能追上的。
    “勒夫特,如果那可笑的『锄头柴刀”洛伦佐再来找你敲诈金幣,一枚都不要给他,只送给他一句话。”
    即將上任的新任城防司令、沃伦·戈尔斯男爵轻蔑地说道:
    “告诉他,『雄鹿』的时代,落幕了!”
    他看向窗外,宅邸一角的塔楼,
    那里悬掛的『疤痕巨狼”旗帜正在隨风舞动、猎猎作响。
    那巨狼,似乎肆意奔跑在绿湾城的大地上。
    “巨狼的时代,就要来临了。”
    戈尔斯家族宅邸的西侧两百米外,是一处无论占地面积,还是豪华程度都不算出挑的府邸,在贵族区只算是普通。
    但它屋顶上悬掛的『鰱鱼”旗帜,让人不敢轻视半点。
    鮭鱼”巴雷约家族,王国老牌子爵家族,领地是冷湖城,富饶而广,在所有子爵领中几乎是最大的。
    巴雷约家族歷史悠久,比戈尔斯和冈萨雷斯加起来的歷史还长。
    虽然这座宅邸里居住的萨蒙·巴雷约爵士,只是出自『鮭鱼”家族的旁支,但並不妨碍他成为绿湾城的第三號人物。
    此时,萨蒙·巴雷约爵士在二楼书房中,也正看著窗外。
    他望向的是贵族区的城门。
    那里火把遍插,所以哪怕相隔百米,城门上的一面面旗帜也模糊可见。
    辨认各个家族的纹章,是每个贵族的必修课,几乎和识字一样重要。
    不识字,只是不能在王国政府里任职,照样可以当贵族老爷。
    不认识纹章,则很可能会把自己害死,还连累整个家族。
    “康娜,刚刚戈尔斯男爵最后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著?”
    萨蒙·巴雷约爵士突然问道,但没有回头。
    书房角落,站在阴影里的女骑士立刻回答道:
    “戈尔斯男爵说:[您不用参与狼和鹿的爭斗,这是陆地动物的事情,等到雄鹿倒下的时候,
    一定会有肥美的鹿腿送进水里,供鱼享用。]”
    “呵呵。”
    巴雷约爵士笑了笑,看著城门上飘扬的几十面旗帜,那代表著绿湾城地区几十家贵族。
    “戈尔斯家族真是大方,对我们巴雷约家族也算是尊重,一头鹿这么多人分,可不是谁都能分到一条鹿腿的。”
    女骑士康娜只是沉默,如同她棲身的那片阴影。
    巴雷约爵士也习惯了她的无声无息,只是自言自语道:
    “可如果狼和鹿,战斗激烈,都受了重伤呢?”
    “水底的鮭鱼也不介意跃出水面,把它们都拖下水里。”
    “在家族祖地冷湖城,“冷湖鮭”能长到超过十米,一口便能吞下半头水牛。”
    “我这条绿湾城、绿龙河里的鮭鱼,就一定是人们常见的餐盘里的小傢伙吗?”
    他敲了敲窗台上的盒子,那里面,是戈尔斯男爵刚刚送来的礼物。
    五枚品质上佳的宝石,加起来,大概值1000枚金幣。
    这是相当大的一笔钱了,他的爵士领算是相当富裕的,但一年的收入,也不过如此。
    “戈尔斯啊戈尔斯,庭院池塘里的鱼才需要投喂,满足於麦粒和肉末。”
    “河里的鮭鱼,都会自己捕食!”
    巴雷约爵士注视著城门正上方,那里有三面最大的旗帜。
    中间的是一头『衔剑雄鹿”,右侧的是『疤痕巨狼”,左侧的是从水面跃起的『鮭鱼』。
    右侧的旗帜既然能换到中间::·
    那左侧的,为什么不能呢?
    一夜无梦,马洛睡得极好。
    早晨七点钟左右,当第一缕阳光刚刚照进窗户,他就准时醒来了。
    今天,他不用去麵包店帮忙,因为他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去贵族区找莱婭,付清购买『魔法物品』的欠款。
    好吧,实际上没有这件事,他並不欠莱婭钱。
    但[秘银软甲]、两枚[冰霜附魔捲轴]、[炽热火球符牌]三件魔法物品加起来,总价是230个苏勒。
    马洛当时带的125苏勒远远不够
    “见义勇为』获得的35苏勒可没法跟家里说,
    至於实话告诉姑妈他们,有两件魔法物品是谢礼,那就更不行了。
    在旅途上,洛伦佐爵士给的那两枚5苏勒的金幣,有初步的酬谢意思,但肯定也有『保密金』的含义。
    哪怕是编造的“假真相”,也不宜泄露出去。
    [冈萨雷斯男爵的外孙女、洛伦佐爵土之女的车队被一个盗贼下毒迷晕了,最后侥倖脱险]!
    这种大新闻一旦出现,都等不到第二天,第一天晚上就能传遍全城。
    故事版本之一,可能是这样的:
    【洛伦佐小姐在荒凉的野外,被冒险者下毒迷晕了。
    盗贼当然侵犯了她,但她那动人的美貌让那盗贼不忍心杀她,她也爱上了那英俊强大吃久的盗贼。(这里一定会有占据故事三分之一篇幅的详细经过,至少!)
    洛伦佐小姐怀孕了(虽然根本无法解释为什么一两天就能確定怀孕,但大家不在意这个),而那盗贼是个落魄的贵族后裔,他为了爱情和未出生的孩子,毅然放下匕首,拿起长剑。
    他准备去搏杀出一个爵士爵位,再来正式迎娶洛伦佐小姐。
    冈萨雷斯男爵得知此事,惊怒交加,病倒了,很严重,无法再担任『城防军司令』一职,所以才由戈尔斯男爵接任。
    洛伦佐家的护卫队长迪亚特,这几天也不见人影,应该是被派去追杀那个盗贼了。
    看嘛,一切都说得通!!】
    而谣言一旦飞起,別说冈萨雷斯男爵,就是国王陛下的命令,也不可能让它消失。
    更別说,戈尔斯家族绝对不会旁观,只会暗地里派人大肆传播。
    所以,无法言明真相的马洛,就枕著110苏勒的金幣睡了一夜。
    那是昨天傍晚卡洛琳姑妈和坎波姑父给他的,让他今天赶快交给莱婭·洛伦佐·冈萨雷斯小姐平民家可不敢拖欠贵族的钱。
    马洛已经做好了打算,还把金幣存到『白银女神”教会那里。
    等过些时候,再找机会还给姑妈和姑父。
    毕竟,表妹那件[秘银软甲]和一枚[冰霜附魔捲轴]才125苏勒,按正常价格来算,也不过170苏勒左右。
    他这可不想当黑心中间商,赚这么大的差价。
    午饭后,家里只剩下马洛、育婴女僕艾娜和小贝娜。
    西尔维雅已经回『绿湾城中等通识学校』了,明天举行期末考试,她不能错过。
    马洛在后院练习剑术。
    昨天和今天,他纯熟的剑术变得生涩了不少,剑招之间的衔接相当生硬,风格也与之前大不相同。
    但马洛却对此非常欣喜他现在,对剑术终於有了一点属於自己的领悟。
    不同於安德鲁老师那威猛霸道、势大力沉、每一剑都压迫力十足的攻击方式,他自己明显更擅长轻灵敏捷、在缠斗中抓住敌人弱点,然后猛然发力、一击必杀的路数。
    安德鲁老师之前也这样教过马洛,没有让他这个一米七五的『小傢伙”生硬模仿近两米高的老师。
    但原主阿斯特一直没能领悟直到今天,经歷了『羽蛇教』那个阴影血脉的骑士濒死前的疯狂进攻后,马洛才获得了一些模糊破碎但非常宝贵的感悟。
    这些,就是他自己剑术的雏形。
    “马洛少爷,有人来拜访您。”
    女僕艾娜突然出现在后院走廊里:“德尔瓦多先生和夫人不在,我没敢让他进门,他正在门外等您。”
    “拜访我?他?”
    马洛有些惊讶,绿湾城有谁认识自己呢?
    他一边收起尼兰之剑,一边向走廊走过去:“艾娜,不是说过別再叫我『少爷”么?这个称呼至少得是住在鬱金香区的富人家庭里才会出现。”
    艾娜笑著点头,但这个二十岁的姑娘显然没打算听从,因为她上次也是这个反应。
    “访客长什么样子?”
    “很矮,比我还矮一点,但非常非常强壮,胳膊比我的腰还粗。”
    马洛听到前半句话,就確定了自己的猜测,艾娜不到一米六高,比他还矮的男性,绿湾城可真不多。
    普兰多老师!!!
    老师来了,我终於可以进步了!
    马洛激动的快步穿过走廊,穿过前厅,向院门跑去。
    刚跑到院子中间,就听到了一个大嗓门的呼喊。
    那声音,和被【矮人符文剑】刺中时听到的『炸雷声”非常相似:
    “马洛!!你小子怎么磨磨蹭蹭,这么久还不出来?”
    “难道是受伤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