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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歷史重大改变

      刘彻除了是天子之外,也是个极具魅力的人。
    纵观歷史,刘彻手下多有奇异之士。
    就说冠军侯杀穿草原,这样的打法,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不仅因为歷史上只有一个冠军侯,也是因为歷史上只有一个刘彻。
    两人彼此毫无顾忌地信任,这在任何时代都是难得的。
    现代人有人怀疑,霍去病之死是因为他杀了李敢,让刘彻觉得他失控了。
    这些人或许不了解刘彻,刘彻要杀霍去病,绝对会堂堂正正地杀。
    他不杀,是因为他发自內心喜欢霍去病。
    他夸讚霍去病的很多话,可以默认为他对自己另一面的介绍。
    例如天生富贵,例如说霍去病顾方略何如耳,不至学古兵法。
    这些都是他自己內心深处认可的。
    他觉得就应该是这样。
    他怎么会杀自己的“小號”?
    同样地,他也相信自己能够掌控这个天之骄子。
    朱安世也是个奇异之士,而他遇到了刘彻,这个古往今来绝无仅有的大汉天子。
    於是两人一拍即合。
    朱安世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而大汉內部,多了一股无人得知的神秘力量。
    ……
    “叮,歷史发生重大改变,根据改变幅度评级,赠送宿主顶级词条转盘一次。”
    正在庄园准备的霍平,突然收到系统消息。
    “歷史怎么又发生重大改变了?”
    霍平有些纳闷,不过他也明白,系统不会跟自己解释的。
    当务之急,就是把这个顶级词条转盘用上。
    转盘转动之后,最终一个词条被抽了出来。
    “恭喜获得词条【臥薪尝胆】,作用:战败后能够提高生存机率到最大,一旦逃出將获得一个持续buff,所有属性+100%,直到復仇成功。”
    果然不愧是顶级词条,这个关键时刻真的能够救命。
    不过自己又不打仗,怎么可能战败?
    “霍先生,我来了。”
    正在检查词条的霍平,赶忙抬头,只见家主之子朱据骑马而来。
    刘据此行不仅带来了卫伉,还带来一个异族人。
    刘据介绍起来:“霍先生,我表哥就不用给你介绍了,这位叫作安弥。咱们此次去楼兰,他作为我们的嚮导。”
    霍平打量安弥的时候,对方立刻从马上下来,似乎不敢高於霍平。
    从他的举动能够看出,此人非常谦虚谨慎。
    “霍先生好。”
    安弥的汉语很好,就是有点畏畏缩缩的。
    霍平打量他的时候,他就显得手足无措,似乎非常害怕。
    他个子比普通汉人高,不过因为下意识缩著身子,看起来跟大鵪鶉似的。
    “霍先生,別这么盯著他。他作为异族人,在这边被人欺负得厉害,所以现在非常害怕別人注意他。不过他非常有用,他的父亲是楼兰的贵族,我们去楼兰,就是要靠他帮忙牵线搭桥。”
    刘据將霍平拉到一边,低声跟他解释道。
    “就这猥琐相,也是贵族?”
    霍平还真觉得有些稀奇,没想到自己在这个时代碰到的第一个贵族,是这个德性。
    就不说跟家主之子朱据比了,就连朱据身边这个穷亲戚,看起来都比这个安弥要像样。
    化名为陈伉的卫伉,在一边笑了笑:“楼兰国乃是西域小国,哪怕是贵族也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尊贵。”
    霍平也表示能理解,这个时代的汉人,当之无愧的战斗民族。
    以前被匈奴人当羊,现在骨子里面打出了傲气。
    特別是霍去病十八岁,八百斩杀两千,还杀到王庭俘虏一眾贵族。
    汉人第一次发现,原来我们这么能打啊。
    所以年轻一代汉人,看不起异族人,也正常。
    强汉、盛唐、刚明,这三个朝代,哪一个不是按著外族打。
    特別是西汉后期,匈奴帝国被打成两半。
    一边归顺大汉,一边向外迁移。
    北匈奴1世纪末从中国史书上消失,跑到欧洲的时候已经是三百年后。
    结果跑了三百年,到了欧洲还能被称为上帝之鞭。
    所以说大汉这边穷可以,但是要说到大汉怂,那真是有点开玩笑了。
    “霍先生,我这边已经准备差不多了,我们什么时候能够启程?”
    此行朱据要带一百人,霍平这边带五十人。
    加在一起,形成了一百多人的商队。
    主要的商品就是大汉的漆器、丝绸、茶叶等。
    如果能在那边站稳脚跟,这些商品会变成第一笔財富。
    对於这一趟出门,朱据显得比较兴奋。
    霍平对他这种盲目乐观,也不好说什么。
    “我在等最后一批庄户训练结束,大概还有三天时间。”
    霍平说著,带他们去了训练场。
    这里有五十人骑在马上训练。
    来到这里,看到五十人骑著马各种动作,安弥露出了震惊的神色。
    不过安弥不愧是西域人,立刻就反应过来,马鞍和马鐙做了改变。
    至於刘彻和卫伉早就已经见识过,所以表现也很平淡。
    “霍庄主……您这些装备的確有些巧思,不过这东西別人一眼看了,就能明白其中的奥妙。如果只是做这些训练,咱们在路上就可以了。”
    安弥如实在旁边说道,“当务之急,还是要儘快赶往楼兰。”
    霍平淡淡一笑:“这骑术是其一,关键的武器在这里。”
    霍平他缓缓从腰间皮囊里摸出一颗浑圆的铁丸,鸽卵大小,乌沉沉的。
    將铁丸嵌入皮兜,然后他隨手拿出一个铁製的弹弓。
    “弹弓?”
    看到这个东西,眾人都表示不解。
    就连刘据都一时没有搞清楚,霍平的葫芦里面卖的是什么药了。
    毕竟这玩意,在大汉可不稀奇。
    自己父亲一个特別好的“宠臣”叫作韩嫣,宠到经常一起睡觉,所以赏赐无数金银。
    据说韩嫣就喜欢用金丸打鸟,长安人为此编了一个顺口溜“苦饥寒,逐弹丸”。
    长安中的小孩子,每次一听说韩嫣要出来打弹弓,都跟隨著他,看到金弹丸落地的地方,就跑过去捡起来。
    却没想到,霍平怎么迷上了玩这个。
    霍平也不解释,而是看向远处的一个人形靶子,靶子身上还穿有破旧牛皮甲。
    “看著靶子有多远?”
    霍平问向刘据。
    刘据判断了一下:“八十步开外,可能达到百步。”
    霍平点了点头,然后將弹弓慢慢用力,那多股绞紧的牛筋吱呀一声轻响,被缓缓拉开。
    刘据的视线从靶子处收回,落在霍平绷紧的肩背线条上。
    卫伉的呼吸似乎屏住了一瞬。
    安弥的脚停止了碾动。
    风似乎也停了。
    霍平微微侧头,下頜线绷紧。
    然后,鬆手。
    “嘣!”
    一声並不算震耳却异常清晰的闷响,像是什么坚韧无比的东西被生生扯断。
    声音刚起,一道模糊的灰影便撕裂了百步之间的空气,快得几乎留不下轨跡。
    紧接著,是“噗”一声钝响,乾脆利落,像热刀切进了冻结的羊油。
    百步外,中间那个草人猛地向后一仰,胸前那副厚实的双层牛皮甲,正中心赫然多了一个边缘光滑的圆孔,前后通透。
    阳光从孔洞中穿过,在地上投下一个小小的、刺眼的光斑。
    草人背后夯土墙上,噗地溅开一团尘烟,一枚深深嵌入墙体的铁丸,隱约可见。
    校场上,死一般的寂静。
    安弥张大了嘴,喉咙里发出“嗬嗬”的抽气声,眼睛瞪得滚圆,死死盯著那穿透的皮甲,又猛地转向霍平手中那不起眼的弹弓,仿佛看到了神灵的兵器。
    他脸上的肌肉扭曲著,混合著浓浓的震惊与恐惧。
    刘据和卫伉也是喉结滚动,却没出声。
    这玩意的杀伤力,是不是有点过分?
    这是弹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