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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手枪

      这玩意看著很像火銃,却比火銃要小很多,见朱星宜一只小手轻飘飘拿著,分量至少比火銃轻十倍。
    朱星宜指著手枪道:“这是我苦心钻研出来的火器,名叫『手枪』,枪身容纳十二发黄铜子弹,每一发能射死一头大象。”
    她这话一出,不仅金硕海惊得瞪大眼睛,天幕之外亦要一片譁然。
    “一发射死一头大象,开玩笑呢?”
    “这怎么可能?那么小一个玩意,哪能弄死大象?”
    “真是吹牛不打草稿,反正我是不信!”
    “就是,火器这玩意,一般是体积决定威力,体积越大,威力越大,那么小一支,只怕连一条狗都打不死吧。”
    “你信吗?反正我不信。”
    “……”
    不同时空的帝王们满脸不可置信。
    这世上,怎么有这等逆天的火器?
    下一秒,天幕光速打脸。
    “呵,不相信是吧?我就让你开开眼。”
    朱星宜弄来一件高级武將穿的鎧甲,然后单手持枪,退到一个相对远的距离,最后手指扣动扳机。
    天幕外的眾人,屏住呼吸,目不转睛地看著。
    嘭!
    下一秒,枪声响起,子弹激射而出。
    与此同时,胡善祥拿来一串鞭炮,点燃丟到外头去。
    一阵噼里啪啦,巧妙掩盖枪声,不至於惹人怀疑。
    朱星宜扬了扬眉梢:“去看看吧。”
    金硕海依言走过去,天幕的镜头也跟著拉近。
    只见鎧甲的护心镜,赫然出现一枚弹孔。
    护心镜在瞬间被子弹打穿,弹孔周围一圈赤红,宛如被烈火灼烧过的一般。
    更令人不寒而慄的是,子弹穿过鎧甲之后,依旧威力不减,竟没入了朱红宫墙,深深嵌入里面,抠也抠不下来。
    这一幕,看到天幕外的眾人不是惊恐,而是惊嚇了,简直头皮发麻。
    弹幕瞬间炸锅。
    “天吶,好恐怖的子弹。”
    “小小一支手枪,竟有如斯威力!”
    “这哪里是火器,分明是神器,运用到战场上,可以说是无往而不利。”
    “掌握这等逆天武器,难怪明宸宗能夺取江山。”
    “这支手枪就像朱星宜一样,都是小小的身材,大大的能量,太恐怖了!”
    “……”
    大秦。
    嬴政看呆了,急促呼吸著。
    “厉害!真是厉害!”
    嬴政心中感嘆朱星宜是天才中的天才,竟能创造出这等武器。
    若他大秦有如此威力绝伦的神兵,先祖又何须奋六世之余烈才完成统一大业。
    只需要一万人马,每个人配一个枪,就能轻鬆消灭六国,镇压一切反动势力。
    大汉。
    刘彻两眼放光,隨即又是一声嘆息:“如此逆天之物,可惜不属於朕,否则匈奴岂敢逞凶?”
    大唐。
    “好一把手枪!天才的优秀,果真令人难以想像。”
    李世民是帝王中的军事天才,以少胜多的大战,不知道贏了多少场。
    如今亲眼见识到手枪的威力,也不得不承认,即便自己拥有高出对手十倍的兵力,一遇到手枪,照样玩完。
    这种武器代差形成的绝对碾压优势,是人力无法扭转的。
    大宋。
    “唉……”
    赵匡胤一声长嘆。
    原本他觉得,朱星宜再厉害,凭他一身功夫,还是可以跟对方打一打的。
    结果看到手枪的威力,才知道自己想法有多可笑。
    莫说朱星宜有武功,就算没有,手里持枪,照样能打得他脑门开花。
    此刻,他倒是有点同情朱祁镇了,居然遇到了这么可怕的对手。
    若是朱星宜会读心术,听到赵匡胤心中所想,只怕要喷出一口老血。
    对手?
    呵呵,朱祁镇有资格做她的对手吗?
    朱星宜表示:“活了三世,这是姑奶奶被黑得最惨的一次。”
    大明。
    洪武朝。
    朱元璋瞠目结舌,久久不能平静。
    此刻的他,心情复杂到了极点。
    他既感嘆朱星宜的天才,那么小的年纪,练就一身好武功的同时,竟还能拥有这般逆天的创造力,又觉得家门不幸,摊上这么个小魔星。
    手枪威力如此巨大,皇位对於朱星宜来说,简直唾手可得。
    若是手枪能对上外敌,他將欢喜不尽,偏偏用来打自家人,造自家的反,抢自家兄长的皇位。
    造孽啊!
    永乐朝。
    朱棣可没老爹朱元璋那般重视亲情到几乎眼盲心瞎的程度。
    他瞪大眼睛望著天幕,心头激动,馋得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如此强悍无敌的手枪,居然是他的曾孙女研发创造出来的。
    要是他能有这等逆天之物,征服草原,岂不是易如反掌?
    那群该死的北元余孽,又怎么敢三番五次袭扰大明?
    这玩意是朱星宜七八岁的时候钻研出来的。
    而他的寿命,还有十二年。
    也就是说,他闭眼之前,能够亲眼看到手枪出世。
    好哇!
    真是太好了!
    对於朱棣这种一辈子都在打仗的帝王来说,手枪就如同酒鬼碰到了陈年佳酿,分分钟能馋死他。
    即便他拥有不了几年,能够上手摸一摸,试一试它的威力,便是死了也瞑目的。
    他的子孙,凭著手枪,定能横推所有。
    到那时,整个世界以大明为尊,看哪个不知死活的,还敢犯我大明国土、杀我大明百姓?
    眾大臣齐声贺道:“恭喜皇上!大明万岁!”
    朱瞻基也同样高兴得很。
    草原各部,屡屡入侵大明,劫掠百姓,造下无数杀孽。
    拥有手枪,便能形成强大的战略威慑,让四夷宾服,不敢冒犯大明国威。
    只有孙若薇,恨得滴血。
    这小贱人怎么能那么厉害、那么天才?
    我儿的皇位,竟然就这么没了,苍天无眼,苍天无眼啊!
    天幕画面持续中。
    金硕海欢喜道:“殿下,有了这玩意,將朱祁镇拉下宝座,岂非易如反掌?”
    朱星宜却摇摇头:“哪有那么容易,手枪威力是很大,但製造难度极高,钢材需要经过一遍又一遍的精炼,铁器乃是国家的战略武器,被严格管控著,若是有人大量採购,必定引来朝廷的追查。到那时,只怕我还没掀桌,就先被皇帝处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