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王昌龄对不起了
大唐双穿:李二看着福建舰流口水 作者:佚名
第137章 王昌龄对不起了
旁边几个世家公子立马反应过来。
纷纷附和。
“王兄所言极是,殿下既然是方外之人,想必结交了不少奇人异士。”
“得此佳作,也是殿下的机缘。”
“是啊,此等诗句非积年累月之功不可得,殿下平日忙於炼丹营造,哪有这般閒情逸致?”
李越听著这些话,笑得前仰后合。
眼泪都快出来了。
“遗作?收藏?”
眼前这一幕,何其熟悉。
这个剧本,他熟。
如果这就被你们轻易看穿,还对得起九年义务教育学的唐诗三百首吗?
李越一边笑,一边隨手抓起桌上的酒壶。
仰头灌了一口。
酒液顺著他的嘴角流下。
打湿了衣襟,却让他更添了几分不羈的仙气。
“你们这群人啊……”
“承认別人比自己强,就这么难吗?”
他擦了擦嘴角的酒渍。
眼神变化莫测。
“既然你们觉得是前人遗作,那本王就再送你们一首!”
“这一首,可是专门为此时、此景、此人而作!”
他隨手一指亭外那群看呆了的世家贵女。
“刚才谁写的荷花?崔浩是吧?”
“写得什么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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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气沉沉!”
“看好了!这才是荷花!这才是大唐的女儿家!”
李越一边走,一边吟。
根本不需要思考。
声音清朗,响彻云霄。
“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
“乱入池中看不见,闻歌始觉有人来!”
王德手中的笔飞快舞动。
几乎要跟不上李越的语速。
当最后一句写完时,珠帘后的贵女们嗡嗡响起议论声。
太美了!
把她们比作芙蓉,把她们的裙摆比作荷叶。
人与花融为一体。
那种灵动、俏皮,简直写到了她们的心坎里。
比起崔浩那首乾巴巴的“红衣出绿波”,李越这首诗充满了生活情趣和少女的娇憨。
“这……这也是前人遗作吗?”
一个贵女忍不住小声问道。
“可是这太液池的荷花,不正是此景吗?”
崔浩的脸已经变成了猪肝色。
如果说第一首还能说是准备好的,那这一首呢?
这一首完全是应景而作。
而且是针对他刚才的《咏荷》进行的精准打击。
但他依然不肯认输。
世家的骄傲,让他无法低头。
“殿下……果然博闻强记。”
崔浩硬挤出这句话。
“这首《採莲曲》,確实……確实应景。”
“想必殿下为了今日文会,也是……费了一番苦心?”
还要嘴硬!
李越看著这群已经有些气急败坏,却还要死撑著面子的世家精英。
眼中的轻蔑几乎要溢出来。
“搜罗?”
李越摇了摇头。
“看来,不下点猛药,你们是醒不过来了。”
他突然动了。
这一次,他没有走向案台。
也没有看向那些世家公子。
他径直走向了那个最偏僻,最安静的角落。
那里,坐著一位身穿淡青色襦裙的女子。
她静静的坐在那里,自带光源。
周遭的喧囂在靠近她的一瞬间都变得安静下来。
襦裙顏色极素,却衬得她那张脸美得惊心动魄。
她的骨相极佳,下頜线清晰利落。
带著一种世家大族特有的坚毅与清贵。
鼻樑高挺而精致,鼻尖微翘。
最绝的是那双眼睛,眼尾狭长微挑。
带著一抹天然的风流,却又被眸底的清冷压住。
两潭寒泉倒映著太液池的浮华,却不染半点尘埃。
她正在剥葡萄的手,指尖纤细如葱根。
呈现出一种淡淡的樱粉色。
没有染任何丹蔻,带著天然的莹润光泽。
她的皮肤白皙,在斑驳的阳光下。
能隱约看见手背上淡青色的血管。
如同上好的羊脂玉中沁入的翠色。
脆弱得让人心生怜惜,却又美得让人不敢褻瀆。
一身曲线曼妙,宽鬆的襦裙也遮不住那傲人的起伏。
但从一开始,她就冷眼旁观。
在她眼里,这场闹剧实在有些无聊。
世家公子们的咄咄逼人显得小家子气。
而那位豫王殿下的“装傻充愣”也显得有些滑稽。
直到李越念出那句“六宫粉黛无顏色”。
她的心跟著跳了一下。
那是对美的本能反应。
“这个妖道……尽然真的懂诗?”
郑丽琬心中暗暗惊讶。
“而且这诗风……豪迈中透著细腻,绝非凡品。”
但紧接著,世家公子们的质疑声又起。
郑丽琬也微微皱眉。
理智告诉她,世家公子说得有道理。
一个炼丹的道士,怎么可能突然写出这种传世之作?
可是,当李越七步成诗,念出那首《採莲曲》时。
她的动摇了。
那首诗太灵动了。
太鲜活了。
不像是从故纸堆里翻出来的死物,而像是刚刚从这太液池的水里捞出来的活鱼。
还在活蹦乱跳。
“难道……他真的是个天才?”
郑丽琬看著那个站在场地中央,衣袍猎猎的男人。
眼中第一次出现了一丝探究。
那个被传为“妖道”的男人,此刻身上笼罩著一层看不透的迷雾。
就在她思索的时候。
她发现,那个男人……朝她走过来了。
全场的目光都跟著李越移动。
李世民在高台瞪大了双眼,兴奋的踢了踢房玄龄。
“乔公!快看!这小子发现正主了!”
李越停在了郑丽琬面前。
两人的距离不到三尺。
李越居高临下的看著她。
此时此刻,他眼中的狂气稍微收敛。
“敢问姑娘芳名?”
太直接了!
太大胆了!
在这个讲究男女大防的时代,当眾询问女子闺名。
哪怕是盛唐,亦是登徒子行径!
郑丽琬微微仰头,看著这个奇怪的男人。
她没有像寻常女子那样羞涩的躲闪。
也没有慌张。
她甚至在心里轻笑了一声:果然是个不懂规矩的“妖道”。
她缓缓站起身,双手交叠於腰间左侧。
右腿后屈,微微屈膝。
行了一个標准的“万福礼”。
动作优雅如行云流水,带著世家大族的底蕴与矜持。
“妾,滎阳郑氏,名丽琬。”
她的声音如碎玉投珠。
“殿下有礼了。”
“郑丽琬……”
李越咀嚼著这个名字,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好名字,琬琰美玉,丽质天成。”
郑丽琬微微垂眸,心中波澜不惊。
这种夸讚,她听得太多了。
然而,下一刻,李越的话却让她愣住了。
“丽琬姑娘。”
李越突然上前半步,两人的距离瞬间拉近。
到了曖昧的边缘。
“本王刚才一见到你,脑子里那原本乾涸的文思,突然就像这太液池的水一样。”
“涌了出来。”
“本王刚又得了一首诗。”
“但是……”
李越伸出双手,展示了一下自己刚才喝酒时不小心沾上的墨渍。
露出一副无赖又真诚的表情。
“本王的手脏了,而且……老王那字太俗。”
“配不上这首诗的意境。”
“不知姑娘……可愿为本王代笔?”
全场譁然。
这是当眾要求红袖添香!
这是赤裸裸的撩拨!
崔浩盯著这一幕,一句无耻差点蹦出口。
这是才子佳人话本里才有的情节!
他想骂,想斥责这是於礼不合。
想大喊这不合规矩。
郑丽琬抬起头,那双清冷的瑞凤眼中。
第一次出现了错愕。
甚至是一丝……恼怒。
这个男人,是在调戏她吗?
把她当成了什么?
青楼里的红倌人吗?
她对上了李越的眼睛。
那双眼睛里,没有轻浮,没有淫邪。
只有一种对美的狂热,对诗的狂热。
这首诗,只有你能写。
別人写,都是褻瀆。
郑丽琬的心房颤了一下。
她看了一眼高台上的李世民和眾臣。
都正笑眯眯的看著这边。
显然是默许的。
甚至看陛下那神情……还有点期待?
她心中轻轻嘆了口气。
这哪里是代笔,这是在逼她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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