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我这一世的追求
我在大唐当国师 作者:佚名
第34章 我这一世的追求
“买了喜欢的东西,你就想要更多喜欢的东西,对吧?”
金莲点头。
“等到什么都不缺了,你就想要別人没有的东西,对吧?”
金莲想了想,还是点了点头,大概是的。剪刀就我和童伯母有,別人没有,所以人人想要,而她俩嘚瑟得很。说白了,再有钱不也是追求这种感觉吗?
“我有,別人没有的东西,这便是了。”王汉把那只唯一留下的天目盏给金莲看,“所以为什么还要卖出去呢?徒然招惹麻烦。”
“对,这是要留下做传家宝!”金莲恍然大悟。
王汉无语,那也不至於吧。
王汉耐心道:“我们现在虽然有点儿钱了,但是跟那些达官贵人自是没法比。若是公开来卖,只怕立刻被人抢了去,还要被逼问秘方,说不定便把我抓了去,天天做这些东西。”
金莲嚇了一跳,小脸雪白,顿时也不觉得手里的盘子好了。
“等到咱们家里也成了真正的富贵人家,有能力守得住家业,那时再把这样的瓷器做出来,拿出去卖。自然,也要按品质分出几等,不能一下子把最好的东西拿出来。”王汉举著天目盏道,“最好的东西,只有咱们家有,便是天王老子都没有!这便是我在这一世活著的追求。”
金莲的小脸都嚇得没了血色,但是很快又兴奋到涨红,没错,我家的盘子,便是圣人都没有!可是她立刻又心疼起来:“这样的好东西,咱们却要送给李家大伯,是不是……”
这些盘子每一只都少说值得几十贯!金莲听童氏说过,在那些达官贵人家里,一个名贵的瓷器,价值上百贯也是常事,甚至值得一匹好马。
王汉道:“也要適当露出去一点点。不然你虽然有好东西,但是別人也不知道,只能偷偷在家看,岂不是锦衣夜行,难受得很?”
金莲连连点头,没错没错,是这个道理!就像剪刀,如果自己不能拿出去显摆,就憋得浑身难受啊。
“所以这天目盏,不给別人,咱家自己有就可以。这些盘子碗,送给李大哥家里,帮他撑撑门面。等到他们显摆够了,我们再慢慢做一些来卖,只卖给肯出高价的人。”
物以稀为贵,若是一下子烂大街,不光会把自己累得半死,还会得罪人。
金莲似懂非懂,但是王汉怎么说,她就怎么做。能从王汉手里抢下几只盘子碗,她就很满意了。她把它们用篮子装好,像做贼一样偷偷拿回家里。
王汉看她这小心翼翼的样子,哭笑不得。但从金莲的样子,他就能知道,李家大伯见到了这些盘子碗,也一定会很喜欢。
能拿出来卖的东西,那么多穿越小说早有定论,手搓蜂窝煤就是最佳的发財致富道路,铸铁炉都属於奢侈品。由於季节所限,毛衣要到明年才能大量生產。虽然自己会把粗盐提纯,但是能买得起上等盐的有钱人太少了,会惹到的盐商却是太危险了。
如果裴十二没有生他的气,他原本是考虑跟裴家合作的。现在只能把那些粗盐给搞乾净,自己家里吃了。
终於,在八月的最后一天,王汉一家吃上了羊。
这一天有金灿灿的树叶从枝头飞落,枫叶如火,溪水如歌。王汉停车座爱,车是牛车,林是枫林。
王汉一家带著大黑狗来福,坐著牛车来到风景优美、空无一人的小河边。
重点是空无一人!今天谁来抢肉都不好使!
他们从牛背上卸下草蓆、小几和长条形的烧烤炉,一边用木籤串肉,一边生火烧炭。
王晋馋得不行,跟大黑狗一起在炉边蹲著,流著口水帮忙打下手。阿兄说要一块肥肉一块瘦肉,这样串起来……
炭烧好了,王汉把扇子一扇,高声吆喝起来:“哎,吐鲁番的羊肉串了哎!又香又好吃的羊肉串了哎!”舌头一嘟嚕一嘟嚕的,学得特別像。
金莲和王晋的眼睛里都是疑惑,除了不时抽疯以外,郎君这舌头是不是也出了什么问题?怎么嘟嚕嘟嚕的,一点儿都不正常。
“这吐鲁番是西域的一个地方,像这样串起来烤的这种吃法,就是从那里传过来的。”王汉把肉串放在炉子上排成一排,撒盐,豪横地撒盐。
金莲和王晋都觉得他过於豪横,有点儿心疼。这是在吃盐吗?这是在吃钱!
这可是雪白的池盐呀!还有那洒在上面的香料是什么?以前从没见过。
“你俩管多少钱呢,等会儿就说好不好吃吧!”王汉轻嗤,你们俩就不能欣赏一下,我行云流水的烤串手法?
其实把粗盐提纯,对王汉来说是很简单的,但现在他没工夫折腾,先凑合用裴十二送给他的乳盐吧。
“汪!”大黑狗在一边不干了。
王汉给狗也来了一串不放盐的。
大黑狗流著口水叼走了,然后叫了一声,又呜呜叫了好几声,用前爪捧著签子可劲儿擼。
王汉歪著头:“啥?下次加点儿盐?还要多放孜然?”到底谁是穿越来的,狗不是不吃咸的吗!
第四串才轮到王汉自己吃,他咬了一口,仰著头,任热泪滚滚而下,果然是熟悉的味道!
“好吃!”王晋和金莲也在哭,太好吃了!这种焦香的油脂在嘴里炸开的感觉,他们此生无憾了!
“阿兄我还要!”
王汉都才刚吃到嘴里,他俩已经吃完了。还都是一边吃一边哭著往嘴里咽,金莲抽泣道:“原来有钱人家吃羊,是这样的!”
林中响起口水的吞咽声。
王汉愣了一下,是不是有回音?
不过他举目四望,看不到哪里有人,估计是自己多心了。
王汉开始扇扇子,赶紧烤肉,不烤快一点,供不上吃。
一阵阵浓香隨风飘散。
林中有人疯了,吞咽口水的声音此起彼伏。
一个穿著黑衣的人,从树后探出头,只觉得口水往肚里流的声音,像是小溪一般欢快响亮。
“啖狗肠!”那人快疯了,为了躲避大黑狗的嗅觉,他们特意躲在下风口,谁能想到会被烟燻,这烟还这么香?这令人难熬的不是烟燻,而是这夹在烟里的香气啊!
旁边的大树后另有一人,用手捂著鼻子,咬牙无声道:“就算是有钱人家,也没见过如此豪横啊。撒的是什么东西?”
另一人读唇,无声回答:“那是孜然。西域香料。价值不菲。”
更可怕的是那雪白的盐,一把一把地往上撒啊!这顏色一看就知道,是河东產的最上等乳盐,千金难买啊!但是这人撒起盐来,就像是撮著尘土一般。
“太原王氏,竟恐怖如斯!”这林中藏著好几个黑衣人,都躲在下风处林中,他们不用言语,用眼神便能交流共鸣。
“我受不了啦,我要去抢了他!”最前面那个黑衣人一脸抓狂。
“冷静!冷静!”另一个年长的在树后狂打手势,“忍住啊!將军有令,万不能打草惊蛇!”
王汉带著王晋金莲和一条狗在那里狂吃,炉边再烤上几个饼。
总算是解馋了,王汉把茶具取出来,摆在小几上。唐代都是这种小炕桌一样的小几,倒是好用。盘膝坐在草蓆上,比后世还平添了几分唐韵。
要说还有什么不足,就是缺辣椒,差点儿意思。此外就是茶叶也有区別,蒸出来的青茶香气不够,被捣成了饼运到北方之后,叶子的形状也都是碎的。不过这时代的茶,也不是直接拿来冲泡的。
王汉取出盖碗,在炉上用小陶壶烧水。
被迫古韵,被迫升华了啊。
然后他拿出自己的天目盏,在草蓆上摆好。这草蓆就此升级为茶席,等待陶壶里的水烧开。
金莲吃得满嘴是油,见王汉在泡茶,才明白那些被叫做“盖碗”的瓷器,其实是茶具。身为一个新罗婢,她哪能没点儿自觉,赶紧洗了手擦了嘴,来伺候主人。
“郎君,这茶要先磨碎的。”
金莲居然还懂茶道,这令王汉有些意外。
“奴被买来的时候,已经七岁了,可以记得很多事情的。”金莲笑著,眼中泛起泪花,从包袱里拿出一些研磨工具。虽然是磨草药用的,但是金莲洗得很乾净。
王汉瞭然,金莲那时候原本是人牙子准备精心培养的高级商品,什么都要学一些。想必是那时,她就耳濡目染接触到了。
王家自然没有像样的茶具,王汉原本也没有想过要做唐式的茶汤。但没想到,金莲知道了他想要喝茶,便上了心。
估计在金莲的心里,自己算是穷人乍富,想要附庸风雅一番吧?
王汉也不能拂了她这一片心意,便让金莲来做便是。原本这茶就不好,倒也不必太固执,体会一下唐风,说不定別有一番滋味。陈皮、桂圆、红枣,都是可以放进茶里的。没想到金莲准备得如此充分,真的有心了。
王汉十分感动。
“闹、闹、闹——!”仅仅片刻后,王汉就拒绝了金莲试图在茶壶里加入羊油的举动,盐也不行!你把葱放下!姜,大料?!!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