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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94章 走,走,走

      看到徐君乐和麦又歌手牵手来到餐厅,强哥和王婉珍不由面面相覷。
    啥情况?
    他们不会是穿越了吧?
    就过去了一天,两人就变了一副样子?
    之前,两人虽然看起来也很熟的样子,但牵手这种信號太过明显。
    愣了几秒钟,王婉珍最先回过神来。
    “阿乐,小麦,你们来的正好。”
    只见她面带笑容,神色如常的往前走了几步。
    “正好,君昊推了一款新菜,专门针对內地游客开发的菜,你们在那边生活的时间久,过去尝尝,顺便给点意见。”
    话是真话,却也没那么真。
    李杰开发的那道新菜其实已经试过菜,客户之间的口碑也很好。
    提意见,那都是假的。
    接著。
    王婉珍带著两人来到了后厨,期间,他们很自然的鬆开了手,安顿好他们两个,她立刻快步走到强哥面前。
    “强哥,你都看见了吧?”
    “啊。”
    老徐乐和和的点了点头。
    他又不瞎。
    那么明晃晃的东西,怎么可能没看到。
    好!
    好啊!
    守得云开见月明。
    君乐这小子没白去鹏城。
    或许要不了多久,他们家又要办喜事了。
    这么一想,老徐脸上的笑容又盛了几分。
    好!
    喜上加喜!
    当然。
    最让老徐高兴的还是珍强记在开业后,不仅被老顾客们认可,还带来了一大批新顾客。
    跟他那会比,更上一层楼。
    是以。
    即便他的失味症没好,他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能有什么问题?
    別说现在不怎么犯病了,就是让他天天都没有味觉,他也愿意。
    如果,如果阿乐跟小麦回奥门,那就更棒了。
    不过。
    这一点,老徐不强求,毕竟小麦家里的情况他是知道的。
    父亲早亡,母亲一个人把她拉扯大,不容易。
    当然。
    把她母亲接过来,他们当然愿意,但故土难离,小麦的母亲不一定愿意。
    反正他们家不著急。
    全部看两个孩子的意愿。
    愿意留在鹏城,那就留在鹏城,从鹏城回来也方便,虽然不能每天回家,一周回来一次还是没问题的。
    如果他们留在鹏城,老徐和珍姐都商量好了。
    到时候他们给俩孩子在鹏城买一套房子。
    老大继承了家业,小儿子嘛,那就继承现金,车、房,全配,另外再给他们小家里注入一笔资金。
    三千万。
    这笔钱他们已经准备好了。
    等小儿子结完婚,他们夫妻俩个手头上基本也没有多少收入了,留了个一百来万。
    一套房子。
    剩下的就是养老金。
    他们两个也不是那种乱花钱的人,等到了退休年龄,靠著养老金,日常生活基本没什么问题。
    至於更多的。
    他们也没有那个能力。
    “给阿乐买房?”
    当天晚上,门店闭店后,听著老徐说出他们的计划,李杰直接点头。
    “確实应该买一套,我这边还有两百多万。”
    “要你的钱干嘛?”
    强哥板著脸道。
    “我跟你妈忙活这些年,买房的钱还是有的,我跟你说是想跟你商量一下。”
    “你觉得到底是全款好,还是分期好?”
    “全款的话,他们压力会小点,分期的话,我和你妈妈又担心他们俩个没有压力。”
    “要不首付7成?”
    李杰提议道。
    “鹏城的房价贵,给他们首付多一点,每个月月供1-2万,有压力,但不大。”
    “也可以。”
    老徐和王婉珍也这么想过,既然要买房,最好是一步到位。
    怎么也得是一个大三居。
    位置也不能太快。
    至於豪宅什么的,他们没想过。
    没那个必要。
    他们又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家庭,配什么豪宅?
    “君昊。”
    “嗯?”
    看到老徐欲言又止,李杰笑著道。
    “强哥,你和珍姐不会觉得我会有什么意见吧?”
    “怎么会。”
    老徐微微摇头。
    “你们兄弟感情那么好,就是,我们觉得这么分配,对你来说,可能有点不太……”
    “老爸,不用说这个。”
    李杰主动打断道。
    “一家人,有今生,未必有来世,再说了,珍强记的工作,我其实也挺喜欢的。”
    这句话也不算是骗人。
    他是真的喜欢这种烟火气。
    店里经常来的老顾客,他基本每一个人都能叫得出来名字。
    同样的,他们也认识他。
    大家更像是朋友。
    自从网上的热度消散后,他的工作也没有那么忙了。
    每天只有中午、晚上两顿。
    当天的食材卖完就收工。
    下午还能回家去陪陪老婆、孩子。
    ……
    隔天。
    徐君乐和麦又歌再次过关回到鹏城,他们目前並不知道珍姐和强哥的打算。
    虽然强哥觉得他们在哪里都一样,但私心里,他们更想小儿子回奥门。
    那样的话,一家人热热闹闹。
    多好。
    回奥门,他们一样会给小两口配上一套房子,反正价格跟鹏城差不了多少。
    都是2-3000万的样子。
    两人回到鹏城的第一个周末,麦又歌就带著徐君乐回了老家。
    “小麦回来了?”
    “这旁边的帅哥不会是你男朋友吧?”
    “哈哈,肯定是了,你看看他手上拎著的礼物。”
    “女婿上门咯。”
    “……”
    乡村社会,那是人情社会的经典体现,麦又歌一回村子,到处都是熟人。
    麦又歌在他们村里也算是一个名人。
    从小到大都是优等生。
    长得又好看。
    人也孝顺。
    把母亲留在老家,那是因为她妈妈不想跟著她一起出门。
    老人家的想法就是这样。
    不想麻烦子女下辈。
    “妈。”
    来到家门口,麦又歌笑著抱了抱老娘。
    “阿姨好。”
    徐君乐跟著喊了一声。
    “好,好。”
    麦妈妈看到高高大大的徐君乐,脸上的皱纹都笑了出来。
    姑爷上门的事,她当然知道。
    麦又歌早就跟他提了。
    是的。
    麦又歌说的是准姑爷,两人虽然才確定关係不久,但认识那么久,麦又歌早就確定了要在一起。
    所以。
    就说是准姑爷。
    “来,快进来。”
    跟著麦又歌妈妈一起进了小院,徐君乐四处打量了一眼。
    他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典型农家小院。
    一栋两层的房子,看样子是新建不久的房子,麦又歌跟他提过,是去年刚刚建的房子。
    花了20多万。
    都是麦又歌出的。
    二十多万对於一个打工人而言,不是一笔小钱。
    这笔钱出去,她的积蓄基本去了三分之一。
    当然。
    积蓄的事,麦又歌没跟徐君乐提。
    关係再怎么好,也要有一点点个人空间和隱私。
    在麦又歌老家待了两天,麦妈妈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
    对这个姑爷。
    她无限看好。
    或者说,她对女儿的婚姻没有太高的要求。
    只要女婿疼爱女儿,两个人和和美美,那就够了。
    更多的?
    没有。
    下雨天知道回家的,都行。
    像徐君乐这种相貌帅气,家庭条件又好,对女儿又好的女婿,打著灯笼都难找。
    至於婚后去哪。
    麦妈妈根本没想过。
    去男方那边,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因此。
    她压根没有考虑过去哪里住的问题。
    老家就挺好。
    “麦满分。”
    “嗯?”
    回去的高铁上,听到徐君乐忽然喊出这个称呼,麦又歌惊诧道。
    “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觉得你今天很怪。”
    “怪?”
    “怪好看的。”
    “噗嗤”
    麦又歌笑著摇了摇头。
    “幼稚。”
    嘴上说著幼稚,她的嘴角却扬成了耐克。
    压都压不住的那种。
    ……
    两个月后,老徐夫妇也跟著徐君乐和麦又歌来到了她的老家。
    这一次,他们再次受到了全体村民的关注。
    上次只是带男的上门,到底能不能成,那还是未知数。
    现在?
    家长都来了,百分百能成。
    哪怕后面离了,那也是以后的事。
    双方家长见了面,后面的事探討的很顺利。
    结婚日期?
    定了!
    住哪里?
    也定了!
    不去奥门。
    就定居鹏城。
    房子已经在看了。
    先订婚,再买房,装修,等装修差不多了正好结婚。
    选择定居鹏城是徐君乐的主意。
    他虽然只回了一次老家,只跟麦又歌的妈妈见了一次面,但他敏锐的发现了一件事。
    如果他们真的去了奥门,以麦妈妈的脾性,多半不会跟著一起去。
    鹏城离麦又歌老家的距离虽然也很远,但再远,也远不过奥门。
    关键,如果去了奥门,麦妈妈一个人不会去奥门。
    因为麻烦。
    什么让子女来接,那是一句话的事,然而,她不是那种麻烦子女的人。
    鹏城,那就不一样了。
    属於是境內。
    买张火车票就能去。
    不需要通关。
    不需要搞那些乱七八糟的申请。
    更不需要子女专门来接。
    想去了,买张票就能到。
    多不麻烦人。
    不麻烦就是最好的解释,徐君乐跟麦又歌也是这么劝说的。
    为了妈妈,她没有继续坚持。
    毕竟。
    妈妈含辛茹苦把她养大,如果去了奥门,一年真见不了几次。
    至於以后的事,简单。
    多回奥门那边看看。
    一个月回去两趟至少。
    双方家长见完面,麦妈妈也跟著一起去了鹏城。
    麦又歌以房子装修需要人照看为由,把她『骗』去了鹏城。
    装修、买房、结婚,一整套流程走下来,时间已经过去一整年。
    这一年,李杰33岁。
    这一年,米其林將『珍强记』纳入二星店。
    奥门必吃榜!
    来奥门旅游的人,只要看了那份榜单,基本都会去珍强记走一圈。
    吃完,他们只觉得物超所值。
    价格不贵,好吃,也没有香江那边的冷麵待遇。
    隨著珍强记被纳入米其林二星门店,李杰在奥门厨师圈子里,也跟著声名鹊起。
    也就是正常世界。
    换做是什么美食番,或者美食电影,高低得拿一个『小厨神』的称號。
    跟著米其林一起来的还有大量的网红们。
    探店潮,又来了。
    『走,走,走,去珍强记』这句话,成了很多美食博主来奥门的常用句式,特別是李杰被人偷拍过一次之后。
    闻名而来的人,更多了。
    做饭好吃是厨师的本分,如果一个厨子做饭都难吃,那还开什么店?
    外貌?
    不重要。
    如果长得好看,那是绝对的加分项!
    自从被人偷拍出镜一次后,李杰是不堪其扰。
    经常有人上门,还要专门找主厨。
    “哈哈。”
    “你还笑。”
    这天周末,徐君乐跟麦又歌又回了奥门,看到李杰被一群人包围著,徐君乐乐不可支,而麦又歌揪了一下他。
    “没心没肺。”
    “你还別说。”
    徐君乐继续笑。
    “我哥跟李治廷好像还真的很像,也不怪有人专门赶过来。”
    这个世界同样有一个叫李治廷的明星,他和李杰其实长得不太一样,只是某些角度很相似。
    如果真的特別像,徐君乐他们也不会后知后觉。
    像到一定的程度,即便是最亲密的人,也不会毫无所觉。
    “大哥。”
    过了一会,眼见李杰逃离了『包围圈』,麦又歌上前一步,主动招呼。
    “大哥。”
    徐君乐也跟著上前一步。
    婚后,他是变成了老婆身上的掛件。
    日常除了工作,两个人几乎是形影不离,太腻歪了,有时候李杰都看不过去。
    也不知道这小子是怎么回事。
    “小麦,来,位置给你们留好了。”
    李杰直接无视了老弟,他又不瞎,刚刚徐君乐笑的那么灿烂,他看的一清二楚。
    “……”
    被无视后,徐君乐耸了耸肩。
    无所谓。
    玩笑而已。
    少顷,招呼好两人,李杰便去后厨忙了,他刚刚起手,老弟就走了过来。
    “嗯?你过来干嘛?”
    “哥,有件事我要跟你说一下。”
    “说吧。”
    李杰一边说,一边继续顛勺。
    “小麦他们公司要在港澳地区开一个分社,总部在香江,小麦作为分部代表派到了奥门。”
    “嗯。”
    李杰点头道。
    “那是好事啊,你们都过来了,强哥和珍姐肯定高兴。”
    “等等,你该不会留在鹏城吧?”
    “果然,什么都瞒不过大哥。”
    徐君乐没有隱瞒的意思,一五一十的把他的打算说了出来。
    是的。
    麦又歌来了奥门,但他並不准备放弃那份工作。
    他是真的热爱赛车。
    当不了车手,他可以当培养车手的人!(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