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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格蕾丽

      吃过午饭,夏渊將甲冑留在旅店的柜檯那里,出门而去。
    放在房间里无法保证不会被盗,放在柜檯那里会保险许多。
    没人喜欢一直穿著甲冑,这类较大的旅店通常都会提供寄存服务,让冒险者能安心居住、出行。
    而且他出门是为了给自己定做几套体面的新衣服,穿甲冑去不方便。
    沿街道走动不久,他走进了一家装饰风格清新淡雅的服装店。
    店名“格蕾丽服装店”。
    店长是个二十来岁、棕发微卷的明媚女子,应该就是店名里的“格蕾丽”。
    她穿著修身合体的蓝色长裙,身材丰满,容顏端丽,琥珀色的眼眸温暖亲切。
    夏渊进店后,裁衣桌后的她立即放下手里的木尺,笑盈盈地迎了上来。
    “先生需要什么?定製衣服还是买成衣?”
    “夫人你好,我要买一套成衣,再定做两套。”
    夫人?格蕾丽轻咬了下红唇,但也没有在意自己未嫁却被称夫人的事。
    这个年纪还没嫁人,確实少见,她也不是第一次被顾客称呼为夫人了。
    “好的,您这边请。”她上下打量著夏渊,琥珀色的眼眸微微发亮。
    肌肤白皙、身材高大,相貌气质也很出眾,显然出身不低。
    不是一般的冒险者,很可能是出来当冒险者体验生活、增长见闻和阅歷的贵族子弟!
    她將夏渊引到柜檯之后,从桌上拿来木尺,给夏渊量衣服尺寸。
    夏渊现在穿的还是从村里带出来的、粗糙的亚麻衣裳。
    虽然耐穿,却有些磨皮肤,並不舒適。
    所以他想买一套布成衣先穿著,再按自己前世的衣服款式定做两套。
    量好尺寸后,格蕾丽便让他选择衣服款式。
    款式还是挺多的,跟现代的衣服款式很接近。
    夏渊没有標新立异的想法,隨便挑了两套简练修身、和前世差不多的日常款衣服,就交付了10枚银幣的定金。
    布衣服比亚麻衣服贵几倍,但穿著也更舒適。
    又5枚银幣,购置了一套成衣带內衣。
    鞋子倒不用,他有商店装的『鞋子』,可以买几双袜子换著穿。
    做完这些后,他便带著刚买的衣服袜子离开了格蕾丽服装店。
    “哎!渊先生!”
    格蕾丽忽然追了出来,明艷大方的白皙脸庞上闪过一抹羞涩的緋红。
    她看著转回身来的夏渊,微微垂下眼眸。
    “我还没有嫁人,不是什么夫人,以后请称呼我女士或小姐,叫我名字也行。”
    “好的,格蕾丽小姐。”夏渊点了下头,转身迈步,沿街远去。
    格蕾丽站在店门口,目送他不紧不慢地远去,心中不禁有些失落。
    她都这样明示了,仍然没有丝毫动心么?
    平民女孩想实现阶层跃升,除非战力超凡,不然只有嫁给贵族或强者才能实现。
    她有些战力,但不多。
    她有些钱財,也不多。
    她有些才华,还是不多。
    她还有美貌,这个很多。
    但这四样优势带给她的,却不是幸运,而是不幸。
    高不成,低不就,以至於蹉跎至今。
    有时候她会想,自己是不是不该抗拒家里长辈介绍的男子,而是应该顺其自然呢?
    就算是相亲找来的夫婿,也不代表就会很不好、很不喜欢啊。
    年岁渐大的她已经越来越慌,心中的不安感越来越强,却又无可奈何,只剩迷茫。
    夏渊消失在街角,没有回过头。
    格蕾丽幽幽嘆了一声,转身回到店里,继续裁剪布料。
    ……
    夏渊在青叶旅店打了热水,在公共浴室洗了个澡,换上了刚买的织衣裳。
    换下来的衣服,旅店也可以提供洗衣烘乾服务。
    当然,需要额外付钱。
    不多,洗一套粗糙的亚麻衣裳,2个铜板就够,小镇里很多普通妇女就是靠这个工作维生。
    一天洗十套衣裳,一家人一天的口粮就有了。
    但有时候洗衣娘比要洗的衣服还多,就很难受了。
    换上乾净的织衣裳后,夏渊又去旅店柜檯取回自己的甲冑,现场穿上。
    再戴上铁製头盔,转身出门。
    下午再去迷雾之森狩猎一次魔蛛,不论大小先刷够50只,先拿到属性奖励和抽取次数。
    这时候“总怪物计数”也超过50了,又能拿到一次抽取次数,和一件未知装备。
    然后就回小镇吧,蛛头已经很多了,又能装一个大包,再多不好携带。
    从东边镇口出镇后,夏渊再次遇到了那个绿衣包税官和两个银甲卫兵。
    鏗!
    两个银甲卫兵都捶胸低头,向他表示恭敬之意。
    坐著喝茶的绿衣包税官也急忙站起身来,向他微笑躬身。
    “大人这是要出去狩猎?预祝您大丰收!”
    强大的实力令人敬畏,自然能获得应有的地位、享受到应有的强者待遇。
    当你动动手指就能碾死他们,没人敢对你不恭敬。
    夏渊径直出镇,沿著三四米宽的砂石路,快步朝迷雾之森走去。
    直到被弯曲的山路、茂密的林木遮掩挡住来自镇口的视线。
    他才唰的一下变形成大蜘蛛形態,往右边的山林里一躥。
    这次他不沿山路走了,直接翻越山岭,朝迷雾之森直线奔去。
    若感觉有些迷路,便躥上山顶高处辨別方位。
    好在离的不远,不至於迷路。
    不到十分钟,他就躥进了迷雾之森。
    迷雾之森和周边山林的区別很明显,且中间被人为砍出了一条十米宽的隔离带,防止腐化迷雾通过森林继续往外蔓延。
    彻底净化这些腐化之地的手段不是没有,但是成本高昂,谁来出这笔钱呢?
    领主老爷当然不愿意出。
    我有这钱好好享受生活不好,去干这种费力不討好甚至討打的事?
    广大冒险者就指望这些腐化之地发財、完成阶级跃升。
    你把腐化之地净化掉了,我们吃什么?
    土地不够种,而且累死累活都终生贫苦。
    钱你又不肯分。
    现在还要断绝我们最后一条上升之路。
    我看贵族老爷你是想吃刀子啊!
    所以就算能净化,这些危害不大的腐化之地也必须留著。
    让冒险者们不断消耗生命、消耗精力,为那渺茫的成为强者、人上人的希望,献出自己的一切。
    不然这帮刀口舔血的亡命徒无事可做,而且丧失上升通道人生无望。
    贵族老爷,我看你就是魔物/怪物啊!